粤农办〔2017〕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为提高财政资金补贴农机具质量与安全水平,规范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依法履行质量跟踪调查职责,经研究,广东省农业厅定于2017年5月24—26日在肇庆市举办全省农机质量投诉处理暨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烘干机有关知识。
(二)通报2016年插秧机质量调查和全省农机质量投诉处理情况,部署2017年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任务。
(三)烘干机质量调查现场实训。
二、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市农业局农机化办(处、科)相关业务骨干各1人;
(二)有关县(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人员各1人;
(三)有关生产企业代表(具体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24-26日,5月24日下午报到。
报到地点:肇庆国际大酒店(肇庆市康乐北路9号),联系电话:0758-2833228(总机),2866808(总台)。
四、其他事项
(一)本培训班由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具体承办;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5月19日前汇总并填写回执以电子邮件发至njjdzh@126.com。
(三)联系人:肇庆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邓少强13802852006、刘裕深18902366332;省农机试验鉴定站,邬千佑、阮坚(020-37386651、37388566)。
附件:1.培训人员安排表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培训人员安排表
序号 | 市别 | 名额 | 备 注 |
1 | 广州 | 1 | 市农业局1人 |
2 | 珠海 | 1 | 市农机管理所1人 |
3 | 汕头 | 1 | 市农机管理所1人 |
4 | 佛山 | 1 | 农业局1人 |
5 | 韶关 | 1 | 市农业局1人 |
6 | 河源 | 1 | 市农业局1人 |
7 | 梅州 | 9 | 市农业局、梅县、兴宁、平远、丰顺、大埔、蕉岭、五华、梅江区各1人 |
8 | 惠州 | 8 | 市农业局、博罗、龙门、惠东、惠阳、惠城、大亚湾、仲恺各1人 |
9 | 汕尾 | 6 | 市农业局、海丰、陆丰、陆河、红海湾、城区各1人 |
10 | 中山 | 1 | 市农业局1人 |
11 | 东莞 | 1 | 市农业局1人 |
12 | 江门 | 8 | 市农业局、新会、蓬江、江海、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各1人 |
13 | 阳江 | 1 | 市农业局1人 |
14 | 湛江 | 1 | 市农业局1人 |
15 | 茂名 | 7 | 市农业局、茂南、滨海、高州、化州、信宜、电白各1人 |
16 | 肇庆 | 10 | 市农业局、端州、鼎湖、高新区、高要、四会、德庆、广宁、封开、怀集各1人 |
17 | 清远 | 9 | 市农业局、清城区、清新、佛岗、英德、阳山、连南、连山、连州各1人 |
18 | 潮州 | 1 | 市农机办1人 |
19 | 揭阳 | 1 | 市农业局1人 |
20 | 云浮 | 1 | 市农业局1人 |
21 | 生产企业 | 5 | 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井关农机(常州)有限公司、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尔沃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富来威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各派1名质量负责人。 |
22 | 省直 | 11 | 省厅农机化办3、鉴定站8、 |
23 | 合计 |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