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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7〕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稳定,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健全监管网络,通过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节假日期间是农机活动频繁、各种农机操作行为违法违章的高发期及事故易发期,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扎实开展节日、重点农时的安全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度,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等安全隐患,及时加强整改,维护作业秩序,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伤人、死人事故。做好与公安交警、安监部门的协作,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跨区作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值班制度 

  各地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手机信息等媒体对农机作业人员和农机手进行安全提示,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机安全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节假日期间,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农机事故月报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对事故数据分析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杜绝漏报、迟报、瞒报事故现象。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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