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7〕5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党的十九大也即将胜利召开。为切实保障“双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工作

  “双节”期间食用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今年又恰逢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各级农牧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双节”期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效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执法行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重点监管对象的执法检查,把农业执法工作扎实抓细,确保“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

  各级农牧部门要针对“双节”期间农资、农产品消费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排查力度,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7大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农业投入品准入关和农产品准出关,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资门店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经营主体资质、经销台账资料,核查其农兽药、化肥等进货渠道是否合规、质量是否合格、有无非法经营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加强屠宰巡查执法,严厉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有效保障上市猪肉质量安全。积极开展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保障上市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行业主体守法意识

  各级农牧部门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广泛开展宣传农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派发和张贴宣传单张,使相关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农场进农村入农户,增强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守法意识,教育农户在种植、养殖环节不得非法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派发普法宣传册子,督促经营主体自觉拒绝销售假劣农资产品,促进农资市场和企业(门店)自觉守法。  

  四、加强预警,妥善应急处置,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

  各级农牧部门要做好农业违法投诉举报线索的收集和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领域违法行为。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测预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处理有关舆情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严防事态扩散蔓延。要强化舆情监控和政务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在发生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指挥、协调、处置到位,涉农违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严厉查处,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