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第三批)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农业厅、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农业厅联系人:刘 娟,电话:020-37288209)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元财,电话:020-83176121)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第三批)安排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第三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安排资金 | 用途 |
合 计 | 3000 | ||
一 | 省农业厅 | 3000 | |
省农业投资管理中心 | 3000 | 用于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17年度省级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