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7〕339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委:
根据《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便函〔2017〕114号)要求,加快农村互联网建设步伐,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相关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特色,突显品牌,做好规划和建设方案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工作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选择农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品牌优势显著、信息化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镇作为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纳入本辖区内特色小镇建设计划,认真做好方案,因地制宜规划建设。
二、结合信息进村入户,统筹推进
各地要将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统筹安排,将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作为信息进村入户的重要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理念和技术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小镇建设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模式,有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三、创新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运营商及社会资本的作用
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试点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要建立健全“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宏观指导和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投入资金并组织申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农业局按农业部文件要求将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的建设规划方案于7月28日前报送我厅市场信息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黄奕浩、文 飞,联系电话:020-37288502、3728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