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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远程网络培训的通知

粤农办〔2017〕1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农业局: 

  加强基层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培训,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好地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建设广东现代化农业保驾护航。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按照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的要求,我厅创新农业执法培训教育方式,根据基层农业执法工作需要,组织力量录制了农业行政执法培训课程视频,涵盖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的方方面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远程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实行全省全员培训,包括全省各市县农牧系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象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提高技能。 

  二、培训内容:突出实际技能操作,理论与实际结合。重点内容包括: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及重点文书制作;农业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种子行政执法法规适用与实践;肥料执法中相关技术问题;从复议应诉案例思考行政处罚执法规范化问题;兽药与饲料执法法律适用与实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适用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农药行政执法法律适用与实践等,涵盖农业行政执法的方方面面,尽可能满足基层执法工作需要。 

  三、培训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 

  四、培训地点:各地农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多媒体会议室作为集中培训地点。 

  五、技术保障:鉴于课程内容涉及版权,请各地农牧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课程播放、技术保障及沟通协调事宜。账号、密码将通过联络员微信群另行通知,请妥善保管。接入网址、登录点播方式等操作详见附件1。 

  六、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远程网络培训是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一次创新和尝试,各地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学习。为确保学习效果,各地级以上市农牧部门要在全部课程学习完毕后组织开展考试,对培训效果进行验收。 

  请各地农牧部门分别于3月31日前将附件2、12月20日前将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报(附发送电子邮件)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刘付斌,联系电话:020-37288297,邮编:510500,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电子邮箱:gdnyyj@163.com。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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