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7〕2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
春耕备耕时节是农资产品销售使用旺季,也是农资质量问题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优质安全的农资产品,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厅决定今年3-4月在全省开展农资打假促春耕执法利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一)强化种子执法监管。以玉米、蔬菜、水稻种子为重点,以种子经销集散地、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加强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清理整顿种子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企业持证资质条件、生产经营证照、档案、台账、种子标签等,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种子、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无证制种等违法行为,保障春耕用种安全。
(二)强化肥料执法监管。以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水溶性肥料、含中微量元素肥料为重点,强化肥料质量抽检和标签标识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制售假劣肥料和利用肥料标签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强化农药执法监管。以禁用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蔬菜、水果、水稻和茶叶常用农药为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巡查、农药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依法查处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禁用农药等非标明成份、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假劣农药,以及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农药的行为,保障春耕用农药产品安全有效。
(四)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监管。以查处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的监管执法,依法查扣销毁“三无”(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饲料,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三无”饲料的企业。加强饲料质量监测,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伪劣饲料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行为。
(五)强化兽药执法监管。以兽用生物制品、禁用兽药为重点,加强兽药执法检查和质量抽查,大力整治兽药标签、说明书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强化兽用生物制品市场整顿,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非法制售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兽药、人用药品和原料药,以及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措施,扎实推进
(一)开展质量抽检。以农资生产、批发企业和菜篮子基地周边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针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大的农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清查假劣农资,有效防范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环节。
(二)开展执法检查。对农资生产批发企业、农资集散地、农村农资零售店、流动商贩以及以往检查问题较多的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所需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等。
(三)开展案件查处。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快速核查处理农资投诉举报线索。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执法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农资案件。加强假劣农资源头追溯,落实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农资案件线索通报、协查和联动查处。加强与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案件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协作办案,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和制假窝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春耕备耕期间举办形式多样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开展农资实用技术和法律知识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发布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展示推介放心农资,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增强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电话,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曝光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坑农害农案件,营造农资打假促春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农资打假执法利剑行动是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春耕备耕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促春耕执法利剑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障执法人员、车辆和经费,确保执法利剑行动有序有效推进,维护春耕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周密部署实施。各地要根据当地春耕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做好市场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宣传培训等工作,维护春季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的正常供应。各地级以上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农资打假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执法利剑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农业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将联合有关单位,适时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督查,对农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发现问题隐患,当场下发行政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报送总结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农资打假促春耕执法利剑行动的主要做法和好的经验,深入研究分析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高。请各地级以上市于5月15日前,将农资打假促春耕执法利剑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系人:李维睿,联系电话:020-37288433,传真:020-37288180,电子邮箱:gdnyyj@163.com。
附件:1.2017年农资打假促春耕执法利剑行动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