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额控制数及开展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质〔2014〕42号)的要求,我省领导高度重视,邓海光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省农业厅提出实施意见。省农业厅按创建活动要求,会同省海洋渔业局制定了《广东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2014年12月30日报农业部备案,并认真组织各地开展创建工作。
2015年1月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知》(粤农〔2015〕15号),组织全省有条件的县(市)按规程申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并委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工作考核评分表”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组织专家分别到符合申报资质条件的县、市,严格按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各县、市的工作考核评分和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单项评分和综合评价,保证了考核结果有效可信。同时,省农业厅和省海洋渔业局对申报县(市)的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下同)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对各申报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行汇总评价。
根据创建工作考核评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结合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我省推荐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佛山市高明区、韶关市翁源县、梅州市梅县区和汕尾市陆丰市,质量安全市为云浮市。各县(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评价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附件:1.广东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考核评价结果
2.有关县(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4县1市)
3.广东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考核评价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