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5号)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农〔2016〕126号)的规定,广东省农业厅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我单位开展核查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农质发〔2014〕15号),考核组将重点核查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的内容。现就协助提前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内容如下,特此函告。
一、群众满意度调查时间安排
8月10日—8月15日
二、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方案
请云浮市,佛山市高明区、韶关市翁源县、梅州市梅县区、陆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群众满意度调查,协助发放、回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完成汇总表填写。每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需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00份以上,云浮市需对云城区、云安区、郁南县、新兴县、罗定市5个区域分别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即云浮市共需回收500份以上调查问卷。
(二)调查对象
采取随机抽样原则,兼顾不同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年龄等群众。其中性别包括男性、女性;职业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员工、个体、工人、农民、学生、其他;文化程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年龄包括18-35、35-50、50-65、65岁以上。
(三)调查内容
调查群众对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的满意度,内容详见附件1。
(四)评分细则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满分为20分;
每份调查问卷得分A=某问卷选项加和得分;
每个调查县的群众满意度得分B=(A1+A2+……+An)/n;
其中n=有效回收问卷数量;
调查问卷详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附件:1.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2.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评分细则
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评分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
2016年8月9日
(联系人:赵洁,联系电话:020-8516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