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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2016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函〔2016〕9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201621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厅2016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

  负责《广东省农业厅2016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1)第七项一级指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其二级指标的实施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辖区内县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本辖区内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一览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本市、县(市、区)、镇(街道)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设立、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文件(2015-2016年的文件),PDF扫描版。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收集、汇总上述文件,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厅有关处室、单位的任务

  负责《广东省农业厅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1)第一项至第六项一级指标及其二级指标的实施、佐证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一)牵头单位。

    第一、三、五、六项一级指标由厅质量安全处牵头。

  第二项一级指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由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牵头。

  第四项一级指标“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牵头。

  牵头单位负责一级指标完成情况的自评工作(基础分、效果分、得分),并收集、汇总各实施单位提供的基础分材料和效果分材料,于2016年12月25日前交厅质量安全监管处汇总。 

  (二)实施单位。实施单位负责二级指标的实施并提供佐证材料(分工见附件1)。

  实施单位以二级指标为一个单元提供佐证材料,每个二级指标项下分别提供“基础分”、“效果分”的佐证材料(效果分说明见附件2),于2016年12月15日前分别交给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汇总。

  三、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以考促改促提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绩效考核符合农业部的要求,力争取得更好成绩。请你们各确定一名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见附件5),将联络员名单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农业厅

201697

  (联系人:黄娜,联系电话:020-37288953,传真:020-37288231,邮箱:zac@gdagri.gov.cn

广东省农业厅2016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16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部署和《农业部2016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努力保障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总目标,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本绩效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稳步推进、定量定性、综合评价的基本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我厅成立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粤农〔2016〕120号),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郑伟仪同志任组长,厅各有关处室处长为成员,组织做好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三、考核内容

  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努力确保本地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总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与细则,强化过程管理。

  (二)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6个专项整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狠抓执法办案,推进社会共治,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健全例行监测与检打联动制度。进一步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积极开展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检打联动,确保辖区内蔬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以农业部例行监测结果为准)。

  (四)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标”工作机制,稳步扩大规模和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科普解读,积极、妥善处理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1市4县创建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核查,推动落实“五化”和“五个率先”的要求,再创建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七)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推进村级监管员队伍建设,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指标体系

  共设置7个一级核心指标,30个二级细化指标,总分100分。指标评估采取“基础分+效果分”的办法,工作全面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则得到该指标90%的基础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以该项指标分值90%为基准,按照指标体系中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其余10%按照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分档赋效果分,具体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五、具体任务分工

  详见《广东省农业厅2016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协调、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请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厅有关处室、单位按照本方案和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以考促改促提高,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工作,按时报送佐证材料,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确保符合农业部要求,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二)加强指导推动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加强对县和乡镇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县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粤府办〔201411号文和朱小丹省长、邓海光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健全和完善县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厅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组成督查组对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工作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2016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2.广东省农业厅2016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效果分赋分标准

     3.××市县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一览表

     4.××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一览表

     5.2016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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