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7〕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2016年以来,我省各地加快推进农业公园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了一批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特色农业明显的农业公园,成为城乡居民休闲观光的好场所。根据我厅发布的《广东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价体系(试行)》(下称评价体系),近期我厅将组织考核和认定一批广东省省级农业公园。初认定的广东农业公园将列入我省农业项目库,并推荐成为我省休闲农业省级线路。为做好广东农业公园考核认定工作,请各地根据评价体系的程序和标准要求,在认真开展农业公园创建初评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评价体系标准,筛选1-2个初评达标的候选农业公园报我厅,由我厅组织专家统一对候选农业公园进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要求
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农业公园材料包括:
(一)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请示文件;
(二)项目申报书(根据农业公园创建标准进行编写)
(三)相关附件和佐证资料。
二、时间要求
请各地在2017年3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项目汇总表请发送至gdntzx@126.com。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梁文健,联系电话:020-3728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