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2〕724号)的有关要求,由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核发《广东省拖拉机教练员证》(含拖拉机理论教员证)权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经重新网上征寻与评审,拟确定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为《广东省拖拉机教练员证》核发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6日至1月13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月6日
(联系人:徐祥飞,电话:(020)37288299、13725287988,传真:(020)37288279,电子邮箱:XXF37288299@126.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