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6〕119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地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响应,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自查阶段,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省进度。为督促加快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广东省农业厅贯彻农业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农函〔2016〕734号)要求,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11-12月
第二阶段:2017年3-4月
二、督导人员及分工
督导组人员组成:由厅办公室、发展计划处、科教处、种植业处、农机化办、财务与审计处、人事处、党委办、纪检组、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省植保植检总站、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及财务专业人员组成。
一组: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河源5市。由科教处、办公室、省植保植检总站负责。
二组:湛江、茂名、阳江、佛山、江门5市。由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化办、党委办负责。
三组: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5市。由种植业处、人事处,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负责。
四组:广州、清远、肇庆、云浮、韶关5市。由发展计划处、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纪检组负责。
各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每个组另配备一名财务专业人员。
三、督导内容和重点
(一)各级农业部门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各阶段开展情况;
(二)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中央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其中,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等。
四、检查方式
督导组在听取当地农业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每个组选择不少于2个县、2个镇、4个村进行重点检查。
(一)查核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档案资料。
(二)现场勘验。深入基层调查、走访村民,现场勘验审核有关资料、实物及有关经济活动。
(三)收集材料。收集与重点检查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
(四)督查报告。各阶段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组汇总各地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于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4月30日送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nytcsc@163.com)。报告应包括对各地级以上市的检查情况,主要包括: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自查整改效果,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中央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或整改意见。
五、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
附件:1.2013-201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2.2013-2016年中央农业建设项目明细表
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系统贯彻农业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财务与审计处 林丽花、陈煌敏,联系电话:020-37288320、3728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