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决定:
一、准予广州大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从事饲料生产,发给《饲料生产许可证》(附件1);
二、准予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变更事项,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附件2)。
附件:1.《饲料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2.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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