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6〕4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情况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农农(植保)〔2016〕1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是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业节本增效、节能减排的现实需要,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意义重大。各地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作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
二、整合资源,大力推进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和省财政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将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农企合作共建等内容融合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效应。同时,农业种植示范项目要将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融入示范项目建设内容,纳入项目考核指标。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
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按照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及时对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进行总结,于每年10月9日前准时将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农药使用调度表上报省植保植检总站。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联系人:马金亮,联系电话:020-37288587;电子邮箱:gdzbglz@163.com)
抄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