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6〕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有效摸底我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入库的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专用品牌)及省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电商体验馆生产经营情况,我厅面向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专用品牌)及入库的省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电商体验馆三大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填报2015年度农产品经济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和入库的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专用品牌)生产经营主体填报农产品经济表一(每个产品填一张表,详见附件1)。
2.省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电商体验馆经营主体填报农产品经济表二(详见附件2)。
二、报送方式
1.生产经营主体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上凭原有帐号登录系统,如实填报并通过系统向省级报送经济表。
2.请各地市农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生产经营主体填报情况,对未按时填报的单位进行催报。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发动以上三类生产经营主体于4月30日前完成农产品经济表填报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人,于4月12日前将联络人信息表反馈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电话:020-37288229,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
附件:1.农产品经济表一
2.农产品经济表二
3.联络人信息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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