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示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承担单位(第四批)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承担单位(第四批)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6年 3月 2 日至 3 月 7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反应。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方亮,电话:202-83170126
  省农业厅联系人:石琛,电话:020-37288185
  附件: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承担单位(第四批)名单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