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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县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6〕60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县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的通知》(农科(能生)函〔2016〕55号)的要求,为准确掌握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和利用情况,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请各市做好2015年所属县级行政区划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的统计,并按照《农村可再生能源报表制度》(国统制〔2015〕164号)中“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格式要求进行填报,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同时报送电子版至:gdhbny@gdagri.gov.cn。相关表格及文件请从广东省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网址为http://www.gdagri.gov.cn/zwgk/tzgg)。

  附件:1.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

     2.农村可再生能源报表制度(2015年)

     3.关于报送2015年县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联系人:陈家欢,联系电话:020-37288101,传真:020-372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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