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5〕3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5〕3号),今年我厅重点组织开展农药和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和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附件1至5,《2015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于4月9日以粤农函〔2015〕320号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落实监管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力量配备,落实经费投入。要因地制宜制定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经信、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严厉打击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我厅将适时组织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和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要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整治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注重整治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整治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加大整治成效宣传,推动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鼓励和动员公众、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指定各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
(一)案件信息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市农业部门将各专项整治上月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6)分别报送我厅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农药和农药使用专项整治情况报省植保植检总站,“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生猪(牛、羊)屠宰专项整治情况报省畜牧兽医局,下同)。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报送详细案情。
(二)常规信息季报制度。2015年4月23日,7、10月和2016年1月5日前,各市农业部门分别将上一季度各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7)和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包括总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安排等)报我厅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
(三)年终总结。各市农业部门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1-11月份的各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以及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给我厅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
(四)厅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汇总上述信息和工作总结后,分别于上述期限2日后交厅质量安全处(联系人:黄娜)汇总报农业部。
(五)各市农业部门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信息(附件8)分别报厅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
附件:1.2015年广东省农药和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2015年广东省“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3.2015年广东省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4.2015年广东省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5.2015年广东省生猪(牛、羊)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6.2015年××月份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7.2015年第×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8.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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