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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计划的通知

粤农计〔2015〕21号

梅州、惠州、中山、阳江、清远市农业局:

  经研究,现将2014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专项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4〕552号)下达给市财政局。

  二、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

  三、请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名牌农产品宣传、展销、论坛推介等活动。

  附件:2014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2014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市县/单位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资金用途

安排资金

合计

     

75

1.梅州

省级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

梅市市农业局

粤东片区名牌农产品推介活动

15

2.惠州

省级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

惠州市农业局

珠三角东片区名牌农产品推介活动

15

3.中山

省级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

中山市农业局

珠三角西片区名牌农产品推介活动

15

4.阳江

省级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

阳江市农业局

粤西片区名牌农产品推介活动

15

5.清远市

省级培育农产品品牌资金

清远市农业局

山区片区名牌农产品推介活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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