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电[2014]4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据省气象台预报,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将于9月16日白天以强台风量级在粤西或海南东部沿海地区登陆,对我省产生严重影响。沿海自东向西将出现大浪到狂浪。预计15日至19日,我省中南部将有大到暴雨,粤西地区将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省防总决定已于15日9时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Ⅱ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第15号台风“海鸥”防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海鸥”具有影响范围广、移动速度快、降雨量大、破坏力强和路径存在不确定性的明显特点。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警醒,主动与防汛、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海鸥”的实时动态和发展态势,及时通过农业信息网、新农通、电视、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措施。
二、积极应对,及早落实防御措施。各级农牧部门要根据当前农牧生产当值季节状况,抓紧部署各项防御工作, 有针对地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对成熟作物要组织抢收,对农田水利设施、禽畜栏舍要加强巡查,加固除险,及时转移生产作业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值守,及时掌握上报农牧业灾情。各级农牧部门在“海鸥”发生期间,要严阵以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如实上报农牧业灾情。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 江锦祥,020—37288267,13602893618
省畜牧兽医局综合处 罗琴,020—37288645,13632102821)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