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2]13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让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幸福广东的直接体现。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为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执法监督。各地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打建结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结合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创建1000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要求,重点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生产基地和企业开展检查,普及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知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结合“三打”中发现的问题,普及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知识,研究解决行业“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风险监督。各地要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对蔬菜中克百威、毒死蜱等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于节前组织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对不合格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依规查处。
四、加强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上报。对涉及本地区、本行业的舆情及时组织应对,防止发酵和蔓延。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广东省农业厅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