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1〕1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各粮油糖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粮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1年广东省粮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组织实施。
各示范县(市、区)要按附件2、3、4的标准格式要求,抓紧编制本县(市、区)粮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树立示范片标牌。示范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审核同意后,连同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落实情况表,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农作物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叶丹杰,联系电话:020-87051831,13380019098,传真号码:020-87051811,电子邮箱:nytydj@126.com。
附件:1.广东省2011年粮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2.农业部粮油糖高产创建示范片标牌(样式)
3.广东省粮油糖高产创建示范片标牌(样式)
4.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落实情况表
5.粮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