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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意见的通知

粤农〔2011〕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农村制度建设、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要求,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农经发〔20113号),决定从2011年起,创建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优势,集成利用资源要素,完善强化农业产业化功能,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将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服务,切实搞好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实践示范基地创建方式。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抓紧研究示范基地用地、用水、用电等相关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示范基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营造示范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重点,科学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机制、保护耕地”等原则,以市县为主,加强部省指导。各地要重点扶持粮棉油、“菜篮子”产品、区域特色主导农产品大型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打造区域特色品牌。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带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要推动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促进产业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要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争取上市融资。要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储藏、运输和冷链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网上展示交易平台,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支持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联合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为基地农户服务的专门机构,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基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及有关部门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示范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示范基地健康发展。省农业厅将研究制定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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