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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百日科技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0]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各全国农技示范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科技服务行动的通知》(农办科[2010]10号)精神和要求,我厅制订了广东省“百日科技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百日科技服务行动是当前农业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对于完成中央“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农业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总结我省行之有效的“常下乡、下长乡”工作机制和经验,在坚持全年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关键时节和重点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调动全社会的有利因素和积极力量,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全方位做好科技服务工作,为“支撑农业有个好收成”做好技术支持。

  二、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开展百日科技服务行动,要以支撑农业有个好收成为目标,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坚持农科教结合、产学研用协作,坚持省市县联动、强化多方协作,突出关键时节、带动全年服务,坚持进村入户、创新服务机制。重点是组织全省各级农业科技专家,特别是全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粤专家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和1万名农技推广人员,利用春耕春管、三夏和秋冬种三个生产关键时节,每个季节1个月时间共约100天左右,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集中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

  三、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对开展百日科技服务行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以及行动期间涌现出来的典型进行及时总结和专题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扩大行动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要充分挖掘、宣传扎根基层、服务农民的先进农技推广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和全国农技示范县农业局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并分别在4月25日和11月25日前把行动实施方案和行动总结报送我厅(科教处,附电子版)。

  联系人:全 锋  陈静
  电 话:020-37288963
  E-mail:gdagriquanfeng@126.com
      chenjing1025@21cn.com

  附件:2010年广东省“百日科技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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