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0〕147号
广东省农业厅通告
为维护广州亚运无疫区的无疫状态,保障广州亚运马术各地参赛马匹顺利进入无疫区和安全返回,保障广州亚运马术比赛成功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广州亚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建设方案》和《<无马流感区标准>等16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规范》的规定,制定了《广州亚运马术参赛马匹进入广州亚运无疫区的动物卫生要求》和《广州亚运现代五项参赛马匹卫生要求》,现予通告。
附件:1.《广州亚运马术参赛马匹进入广州亚运无疫区的动物卫生要求》
2.《广州亚运现代五项参赛马匹卫生要求》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广州亚运马术参赛马匹进入广州亚运无疫区的动物卫生要求
一、参赛马匹及所携带的必须物品来自非马类动物疫区。
二、参赛马匹临床检查健康,无非洲马瘟、马传染性贫血、马流感、日本脑炎、水泡性口炎、马梨浆虫病、马病毒性动脉炎、马脑脊髓炎(委瑞类拉、东方和西方)、马鼻疽、马媾疫、苏拉病、尼帕病、西尼罗河热和亨德拉病症状,并经农业部(或OIE、欧盟)认可的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按OIE指定的方法检测合格。
三、马匹和运输马匹的车辆在装前卸后经清洗和消毒,并能有效防止体表寄生虫和虫媒。
四、从产地运往广州亚运无疫区,途中不能经过动物疫情封锁区,运输的马匹不与其它卫生健康状态不同的动物接触。
五、来自非OIE认可无马疫区或欧盟委员会2004/211/EC号法规附件1所列国家和地区以外国家和地区的参赛马匹,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原产地经当地官方兽医140天的监管,并持有当地官方兽医监管报告和检疫合格证明书。
(二)进入无马疫区前须在指定隔离场(国内马匹指定在增城仙村隔离场、国外马匹由中国进出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45天,无非洲马瘟、马传染性贫血、马流感、日本脑炎、水泡性口炎、马梨浆虫病、马病毒性动脉炎、所有种类的马脑脊髓炎、马鼻疽、马媾疫、苏拉病、尼帕病、西尼罗河热和亨德拉病症状,上述疫病并经OIE认可的方法检测合格。
(三)参赛马匹符合所在国家动物防疫条件和饲养环境要求。
六、来自OIE认可无马疫区或欧盟委员会2004/211/EC号法规附件1所列国家和地区的马匹按中国与欧盟协商的检疫办法执行。
七、参赛马匹必须免疫马流感和日本脑炎。
八、以上条款须同时满足。
附件2:
广州亚运现代五项参赛马匹卫生要求
一、参赛马匹必须来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
二、参赛马匹产地为非封锁区,在过去6个月内没有发现非洲马瘟、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马脑脊髓炎(东方和西方、委内瑞拉)、马梨浆虫病、马流行性感冒、日本脑炎、马病毒性动脉炎、马媾疫、伊氏锥虫病、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罗河热和亨德拉病(下称广州亚运无疫区规定病种)临床病例的饲养场。
三、参赛马匹已免疫马流感和日本脑炎疫苗,并确保在参赛期间处于免疫有效状态。
四、参赛马匹起运前须提前15天在原场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参赛马匹临床检查健康,非洲马瘟、马传染性贫血、马流感、日本脑炎、水泡性口炎、马梨浆虫病、马病毒性动脉炎、所有种类的马脑脊髓炎、马鼻疽、马媾疫、苏拉病、尼帕病、西尼罗河热和亨德拉病等疫病经农业部认可实验室按OIE认可的方法或国家标准检测合格。
五、运载工具及运输途径符合相关生物安全要求:
(一)马匹和运输马匹的车辆在装前卸后经清洗和消毒,并能有效防止体表寄生虫和虫媒;
(二)从产地运往参赛场地,途中不能经过有广州亚运无疫区规定病种疫情的地区,运输的马匹不与其它卫生健康状态不同的动物接触。
六、在原产地接受当地官方兽医140天的监管,并持有当地官方兽医监管报告和检疫合格证明书。
七、以上条款须同时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