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0〕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省级原种猪场:
为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生猪遗传改良进程,提高生猪生产水平,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09年农业部制定印发了《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启动了生猪遗传改良工作。为加快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实施进程,最近农业部制定印发了《〈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遴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种猪登记等列为主要任务。现将《实施方案》(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省级原种猪场自愿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后,省农业厅统一组织专家组评审、遴选,并上报农业部审定。
二、申报材料:经对照,符合《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附件2),并愿意承担核心育种场相关工作和义务的省级原种猪场,请填写《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申请表(附件3),于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至省畜牧兽医局,电子版材料发至gdxmjxmc@126.com。联系人:傅婕丹,电话:020-37288900。
三、表格下载:申请表格请上广东农业信息网—畜牧兽医—综合信息(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zhxx/)下载。
附件:1.《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实施方案
2.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
3.《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申请表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