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市场[201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局,省企业联合会、省连锁经营协会: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超对接工作上新台阶,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工作指导,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10年我省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彭跃进、杜子坤,电话:83133358、83135871;省农业厅联系人:李二华,电话:37288660)
附件:
2010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商务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28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商建字〔2009〕33号)及我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农超对接活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9〕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0年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扩内需、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为指导,以带动产业、助农增收、高效低耗、安全消费为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农产品从农田到零售终端的直接流通方式,推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少环节、低成本、畅通高效、绿色安全、自主品牌的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推行我省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单位活动。
二、活动内容
引导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调整经营结构,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控制的能力与制度建设,建立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长期有效对接的渠道和机制,实现鲜活农产品质量从生产基地到零售终端全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以农产品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农产品认证、名优农产品、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质量等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完善鲜活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加大对鲜活农产品信息采集、传输等信息化设施和设备投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信息化技术培训,推广连锁商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平台,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二)引导培育农产品品牌和调整经营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创建自有品牌,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试点连锁超市要广泛宣传和组织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农产品,努力增强消费者信心,并适当调整连锁超市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努力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
(三)建立农超对接渠道。一是建立农超对接沟通机制,计划在2010年6月和12月组织两次农超对接洽谈会。二是挂牌仪式。为2009年6月参与我省开展农超对接的先进单位分别颁发“广东省农超对接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试点示范单位”和“广东省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单位”的匾牌。三是举办一期“农超对接”论坛与培训班。四是编制《广东省“三绿工程”和“农超对接”文件汇编》及《广东省“农超对接”活动指引大全》。
三、支持项目
(一)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参与“农超对接”的省级试点单位重点列入国家级试点单位的支持项目中,针对我省的实际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并列入我省流通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二)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通过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及超市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试点。开展“农超对接”是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与生产关联度,带动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举措,是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和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手段,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商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机遇,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分析县域鲜活农产品特色优势,找准结合点,引入大企业,选好大项目,抓紧申报项目和开展“农超对接”试点。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农超对接”活动内容和意义,并及时向各试点单位了解和帮助解决问题,使“农超对接”活动在广东省迅速开展起来了。
(二)大力扶持,加快实施。各级商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在发展服务业、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等方面出台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搭建银企对话对接平台,加大信贷支持;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协调相关部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支持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三)树立农产品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同时注重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基地的自有品牌,增强消费者对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促进我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基地的农产品销售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四)建立机制,确保对接。开展“农超对接”的支撑是设施和基地建设,关键在“对接”。一是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的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一定要发挥对项目所在县域及比邻县生产基地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带动作用;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与县内外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三是各级商务、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既要将“对接”作为考察和推荐项目的基本要求,更要注重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协调产销双方利益、改善外部环境,促进长期有效对接,推动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的构建和完善,使“农超对接”成为我省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新亮点。
(五)加强监管,有力推进。各级财政、商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领导和专人负责,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建设任务和实施期限,加强进展状况的动态监管,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工;要督促业主及时取得项目竣工、消防、环保等合格证明材料,指导完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发挥预期功效。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预拨财政资金到项目承办单位;要建立群众举报渠道,健全问责追究制度,保证资金安全,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