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6〕24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农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2号)精神,现就我省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从事农学(含农学、农产品质量安全)、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含农业工程、信息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推广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人事部、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的各项条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三)不同层级单位申报人正常申报的学历条件,乡级要求中专以上,县级和地市级要求大专以上,省部级要求本科以上。县级以下申报人员制(修)订单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取得的国家专利、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等可作为技术成果,撰写的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等可作为论文论著。 

  (四)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要求,对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一式3份。 

  (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申报人员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主要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受聘任者提供)、成果奖励证明、论文或著作(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及1-2件代表性作品等材料复印件,其中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需加封面和目次页,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资格证相片贴页》(附件1)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评前公示情况表》(附件2)各一式1份。 

  (五)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一式3份(附件3)。 

  (六)报送的材料请根据有关要求按A4或A3纸打印或复印,需加盖公章的必须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总体考核、评价、公示,并负责填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申报人员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除附件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申报版)”生成、导出和打印,由所在单位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县乡级、地市级或省部级采集版)”逐级接收、审核和上报,地级以上市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于9月9日前报送省农业厅。 

  (三)省农业厅对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后,于9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四)经评审和审定通过的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名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无异后,核发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在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统计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本地区(部门)在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统计工作,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报送的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生成,由所在单位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县乡级、地市级或省部级采集版)”逐级接收、审核和上报,地级以上市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于9月9日前报送省农业厅。 

  五、软件下载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等软件安装程序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gov.cn)“人才评价”栏目中下载(“人才评价”->“推广研究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软件下载”)。 

  附件:1.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2.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评前公示情况表 

     3.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8月22日 

  (联系人:叶正茂、王敏杰(软件操作咨询),电话:020—37288521、020-37288080,电子邮箱:nytye@126.com,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人事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