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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523号

陈燕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经费的建议,反映了当前我省开展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代表性,对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场硬仗打好打实,纳入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重点任务,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工作强度、投入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GDP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和非洲猪瘟等不利条件的影响下,仍然加大资金投入,持续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顺利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自然村15.3万余个,完成率达99.5%以上;建有或改造无害化户厕1341万余户,普及率达99%以上;建成32.9万余个垃圾收集点,纳入规划建设的自然村(下同)全部建有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1125个乡镇共建成1288个镇级垃圾转运站,21个地市建成14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各地市纷纷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目前,全省落实有资金保障、有保洁队伍、有监管机制、有宣传公示“四个有”标准的县(市、区)覆盖率达80%以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达15万余个,覆盖率达98.82%,有人管事、有经费保障、有制度可循的长效机制普遍建立,真正做到建设到哪、管护到哪,确保管护有制度、有经费、有人员。如清远英德市、佛冈县采取“市、镇奖补一部分,村筹资一部分”的方式,由市、镇、村三级按照每年每人12元筹集保洁资金(即每人共36元/年),以县、镇、村共同承担经费的形式加强落实村庄项目建设长效管护,并合理配置环卫保洁员,明确保洁员职责,实现村庄环卫保洁全覆盖。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精神,明确“在不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前提下,省市县安排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省级按每个行政村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含2012年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县改区”的区),以及享受省级转移支付政策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汕头市澄海区、潮阳区、恩平市”。其中,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是省财政资金测算的标准,并非每个村可直接获取1000万元或资金仅限用于行政村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考虑到当前我省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冲击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及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情况,在未有新的政策指引下,暂无法对省级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仍按照现有的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标准进行安排。

  而根据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有关要求,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县。据统计,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共安排中央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72223万元、省级一般债券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097300万元,较上年增长5.1%,其中安排1250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市在所辖县(市、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后,可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实现“统筹”和“放权”相结合,充分赋予市县统筹使用资金的权限,有效助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支持。一是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省级财政资金主要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我厅将持续督促各地市统筹用好中央有关涉农专项资金、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帮扶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科学谋划好涉农项目建设内容,在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序、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基础上,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二是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涉农资金项目库储备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支出进度、使用绩效等。我厅将指导地市优先遴选中央有考核、群众有要求、成熟度高的项目,争取更多的省级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做好项目分类和轻重缓急排序,真正做到“项目等钱”,做到资金一下达即可启动开工。三是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服务路径。指导地市探索省级涉农资金贷款贴息新模式,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引导村集体、国有或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用好国家专项债政策,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争取专项债支持。发挥好“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政策优势以及“6.30”活动资源和平台优势,以投融资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多渠道补充资金优先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解决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后存在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资金不充裕的问题,缓解农村环境管护压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圳  020-3728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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