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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49号

刘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业标准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出的建议是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粤北地区发展实际,指出了粤北地区作为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优势发挥不充分,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从农产品质量、土地流转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改进的意见,符合粤北地区农业发展现状,这对促进粤北地区加快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我厅重视支持粤北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策支持,发挥粤北地区农业资源禀赋,以产业振兴为主要抓手,发展地方特色农业,推动粤北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规划引领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厅牵头起草,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北部山区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这一发展定位,明确建设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农业区域规划布局,按照做优稻米、蔬菜、生猪、水产品等传统产业,做强果茶、花卉、南药等特色产业,做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这一发展思路,着力建设岭南特色优势产业带(区),建立适应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需求的农业生产力布局,构建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岭南特色现代农业新格局。目前,我厅正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发展富民兴村产业的路径、模式及政策研究”“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农业产业基础、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研究”等前期重大课题研究。

  二、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我厅始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粤北生态发展区重点优势产业,聚焦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向精细化施策、高质量发展转型,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一是大力推进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粤北生态发展区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全省14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粤北生态发展区共6家,占比43%。2018-2019年安排28.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粤北生态发展区共建设了5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拟安排4.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建设韶关市生猪优势产区产业园、梅州市梅州柚优势产区产业园、清远市茶叶优势产区产业园,拟安排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粤北生态建设岭南落叶水果等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岭南特色的优势产业带,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2019年,在粤北生态发展区扶持了639个村发展“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项目,认定60个省级“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专业镇,有32个特色农产品被录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以产业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据初步统计,参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农民人均年收入15000多元,比未参加项目农民高3000多元,增幅25%,有力地促进当地农民增收。2020年继续支持粤北生态发展区开展“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项目建设。

  三、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近年来,我厅把发展“三品一标”工作作为促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手抓规范认证、一手抓证后监管,争取政策扶持、强化服务引导和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至2019年底,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数量达370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890个,绿色食品638个,有机农产品140个(中绿华夏认证),经农业农村部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39个。

  (一)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一是调研摸底。组成调研小组,深入重点市、县走访,鼓励和指导具有一定实力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企业、合作社、科研院所和协会积极申报“三品一标”。二是规范认证登记,严把审核关口。严格认证登记申报程序过程管理,把标准贯彻到现场检查、材料审核等各环节,压实检查员、核查员和监管员工作责任,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纳入国家追溯平台,作为新申报和产品续展的前置条件。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指导各级工作机构和认证登记申请主体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和编制,帮助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体系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各级工作机构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技术员和企业内检员近2万多人次。五是自2017年12月起,农业部启动无公害认证制度改革,审批职责下放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机构负责,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工作效率。

  (二)建立激励机制,扶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一是强化政府引导。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工作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纳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并作为考核和评价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龙头企业、十大农业名牌产品等建设项目的重要指标。二是落实鼓励扶持奖励。2014-2017年我厅每年从省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拨300万元用于“三品一标”品牌培育,从2018开始增加到每年1000万元。对到期换证(续展)的“三品一标”产品每个产品给予0.2万元补助,主要用于为换证(续证)产品进行免费检测,免费为申报“三品”企业进行内检员培训;对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推动“三品一标”产品发展的支持政策,如江门、惠州、河源、茂名、珠海和佛山等市也出台支持“三品一标”发展政策。三是做好“三品一标”公益宣传。借助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南方+等主流媒体、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放《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丛书》、《广东知识产权年鉴》和“二品一标”宣传手册等科普丛书宣传“三品一标”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产品展销展示推介活动的“三品一标”企业,提供展位和装修设计等费用;每年4月开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宣传月行动,加大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积极性和换证(续展)率。支持各地举办区域性展会和推介活动,推进产销对接。2019年,举行广东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在行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启动仪式,利用全省春耕生产现场会、水稻产业大会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三品一标”社会认知度。

  (三)抓好证后监管。遵循“提质量、强品牌、增效益”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稍有不合,坚决不受,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要求,我省连续多年“三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没有发生大的质量安全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品一标”监管要求,开展“三品一标”年检和产品抽查工作。在年检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促使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严格管理规范。二是要求市或县对认证登记基地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对复查换证(续展)产品实行100%检测和现场检查。三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绿色发展中心市场监察工作部署,每年对我省固定7家超市的绿色食品产品进行市场监察,未发现假冒伪劣绿色食品行为。四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节假日,突出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交易场所开展“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综合检查,重点对标识“三品一标”的产品进行了包装标识的检查,积极消除认证登记产品质量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公信力。

  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一)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我省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2019年8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提出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强化试点示范、加强项目倾斜支持、健全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流转土地、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等10条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鼓励开展土地统筹经营与托管服务。支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履行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权能,落实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经营权以及经营主体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的书面备案要求,监督流转土地使用,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损毁耕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统筹集体土地或托管农户承包地,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本集体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

  (三)创新体制机制,全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市、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水田垦造工作,优化水田指标交易制度。在有条件的镇、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导承包农户自愿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互换并地,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推动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改良土壤、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鼓励有条件的村先行先试,在充分尊重集体成员意愿的基础上,整合直接面向普通农户的普惠性涉农补助资金,发动集体成员筹资筹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用于耕地整合整治。

  (四)加强风险防范,切实维护土地流转秩序。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搞强迫命令,不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权利,严格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集中的度,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受让方的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流转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和对流转土地用途的跟踪监控,确保流转土地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得降低耕地的基础地力,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加快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地经营矛盾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各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建立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机制。是否整村流转土地,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为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而强制农民整村流转土地。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要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规范交易,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鉴证。各地要摸清承包地整村流转底数,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预案。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各个环节要及时公示公开,鼓励引入第三方,对整村流转承包地进行风险评估。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工商企业整村及跨村大面积流转承包地把关。

  五、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一)高位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出台了《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开展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提升龙头企业队伍素质,积极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进而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2019年底,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新增94、229、180家,总数达到1009、1778、281家。

  (二)开展“空壳社”清理排查工作。2019年,我省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对有名无实、久不经营、亏损停滞等情形的“空壳社”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由登记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管理。目前,各地正按照“以整顿提高为主”“注销一批、激活一批、规范一批”原则实行分类辅导,取得积极进展。下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指导,适时开展“再摸排”“回头看”,做好原有“空壳社”规范提高和新增“空壳社”情况掌握工作,确保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整体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农业提质增效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业“走出去”,塑造对外合作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下一步,我厅将在你们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农绿色兴农之路。坚持生态优先,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坚持治源头。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推进畜禽粪污、渔业养殖尾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二是坚持强监管。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养殖证、苗种产地检疫检测制度,今年力争试行主体合格证使用率达到50%以上。扎实抓好农业、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加大农产品及生产投入品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坚持提品质。大力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总结推广岭南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

  (二)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着手研究贯彻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办法。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全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稳步开展经营权流转奖补和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力争2020年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面积40%以上。二是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扩大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三)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培强农业龙头企业。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尽快出台《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支持创建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上市融资农业企业达到100家。二是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扩大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省级整县推进创建,重点提升10家省级以上示范社。扶持发展渔业合作社,推动捕捞渔业组织化管理。三是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创建,加强监测指导,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力争今年家庭农场达到2万家。四是培养造就新时代精勤农民。完善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等制度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以更大力度、更大规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支点。五是完善小农户管理服务机制。以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为切入点,培育创建助农服务中心,加快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力争到年底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欣  020-37288350、138297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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