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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6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52号

谢思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水利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部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由于修建时间长,受当时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运行时间长,工程老化,再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部分建设项目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且资金有限无法得到有效修缮。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当前及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努力提高投入标准,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经努力统筹协调,2016年起我省将高标准农田省级以上投入从1200元/亩提高至1500元/亩,鼓励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18年机构改革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2019年全省平均高标投入增加至1780元/亩,部分地市各级总投入增加至2000元/亩以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也专门对各地安排省级以上和市县级财政及社会资金及其支出情况进行考核,倒逼建立良好资金投入运行机制。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超过3000万亩,建成超过2700万亩,提前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建设任务。其中梅州市十二五以来立项建设202.73万亩,建成185.06万亩。“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通过土地财政收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方式继续提高投入标准。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2011年以来,我们针对包括大型灌区、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在内的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开展了大量建设和维护改造工作。一是实施雷州青年运河、高州水库、韩江粤东等3宗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安排省级以上资金24.7亿元。二是安排15个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省级补助资金64.8亿元,实施了678宗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515宗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三是安排省级补助资金32.53亿元,启动实施了面上587宗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30宗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四是安排67个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88个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省级补助资金超过30亿元,以县或镇为单位统筹实施包括小山塘、小灌区、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等“五小”水利工程在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我们准备继续建设一批大中型灌区,继续改造一批农田水利设施,以持续改善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地方对农田建设的投入。我省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以来,不断赋予地方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度,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轻重缓急的原则使用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有利于地方凝聚资金,加大农田建设投入。

  二、加大对农田建设管护力度

  对于农田水利运行管护难度大,部分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我们为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当前及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管护机制。为适应项目管理需要,我省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明确了工程管护主体、经费和责任。机构改革后,经多轮研究,近期已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等规定,从制度层面实现建设、运行管护、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全覆盖,明确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为农田建设工作各个环节提供依据和保障,形成建、管、护一体化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意见》,落实项目建后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明确工程管护主体。

  二是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部署,我们近年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累计新增实施改革面积230多万亩,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完成131个有改革任务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省级及以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配与各地农业水价改革成效挂钩,做好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干支渠及田间农渠毛渠等工程维修养护。

  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属于地方事权,我省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以来,加大了地方自主权,地方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度,可以依据自身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实际情况,统筹涉农资金用于农田建设管护,有效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确保履行好其地方事权。

  四是对农田建设进行改造提升,解决基础设施自然损毁问题。我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通过年度建设任务,解决日常维护涵盖不了的问题。

  五是多元化努力,完善工程管理机制。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护。通过多种措施,努力促进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实现良性运行。

  三、加大专业服务力度

  部分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缺失、专业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对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和管护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正在或准备通过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探索多元化管理方式,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健全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农村基层服务体系,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基层服务组织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开展专业化灌溉排水、水利技术等涉农用水业务,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与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农田建设工程的共治共管共享。

  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下大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扶持。我们多次或在线上或赴基层或召集各市或聘请专家开展了多项业务培训,共培训近千人次,以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管护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建管并重,注重源头预防,健全管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扭转部分地区重建轻管的现象,实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青青,3728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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