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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246号

李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湛江市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湛江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乡村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横跨一二三产业、兼容生产生活生态、融通工农城乡的新产业新业态。近年来,我省以深化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镇(点)和精品线路,以及支持省级农业公园建设项目为重要抓手,推动休闲农业蓬勃发展。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各方重视关注休闲农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做大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四变工程”,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中,部署“以都市现代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现代高科技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一批集生态、教育、文化、休闲、观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公园、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农业功能区”。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休闲农业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融合,建设各类主题农业公园。

  (二)配套政策标准日趋完善。近年来,省编制出台《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18-2025)》,拟制了《广东省农业公园总体发展规划(2018-2020)》《广东农业公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政策法规,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任务,为行业发展不断完善制度保障。

  (三)资金项目扶持渠道多元。一是用好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项目。2017年以来,全省共安排3.3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0个县(市、区)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试点县,其中,很多项目都是建设休闲农业相关设施如游客综合服务中心、游步道、景观台等,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高质量发展。2018年,湛江徐闻县曲界镇、廉江市良桐镇列入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创建单位;今年,湛江雷州市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省连续三年整合省级农业专项财政资金近2亿元,支持创建36家广东农业公园,其中支持湛江市1150万元,创建3家广东农业公园;安排近5000万元,奖补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完善基础配套设施。2018-2021年,全省将投入100亿元,扶持建设2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已启动建设100个;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整合筹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超过30亿元,每年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全省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这些项目都是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休闲农业接待约2.1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130亿元。目前,我省共有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10个、示范点19个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6个,广东省农业公园24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125个、297个。其中,其中,湛江市麻章区南亚热带植物园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15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有3个、示范点19个,2018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900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近10亿元。

  湛江处于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区的要道,随着“一带一路”、北部湾城市群和国际旅游岛战略深入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结合中央财政产业兴县强镇项目、促进乡村旅游提质行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粤菜师傅”工程等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项目,全方位推进休闲农业行业发展;继续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推介一批高质量示范镇示范点品牌,创建一批省级农业公园,打造“粤美乡村”品牌,对湛江市予以倾斜;指导成立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形成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鼓励引导湛江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加入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

  二、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产业50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议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为推动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省财政积极统筹安排资金予以大力支持。省财政已按照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29号精神,由省连续5年,每年从相关部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亿元(2017-2021年),支持实施雷州半岛现代农业、水利建设、生态修复“三大规划”。根据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精神,省级涉农专项资金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并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尤其是县自主确定具体项目,同时,县级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赋予了市县更大的自主权。2019年省财政已下达湛江市市县统筹实施项目部分涉农资金共104972万元,其中约束性任务37097万元、指导性任务67875万元。

  下一步,省将指导湛江市及各县(市、区)统筹包括本级新增财力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上级财力性补助在内的可支配财力,合理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充分发挥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鼓励湛江市及其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探索设立行业子基金或者地市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进湛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发展任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练建军,020-3728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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