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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6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粤农农函〔2019〕1123号

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将我省贫困革命老区纳入中国证监会扶贫工作对应地区的建议收悉,综合广东证监局和汕尾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支持老区苏区企业融资发展相关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原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广东证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推动原革命老区及中央苏区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与原革命老区及中央苏区所属地市政府及金融工作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宣讲政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推动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内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2016年至2018年,我省相关地区共有中潜股份等3家企业在境内交易所上市,共有鸿荣重工等39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19年4月,梅州市梅县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科创板上市材料,有望在年内实现挂牌上市。截至2019年4月末,相关地区还有青蒿药业、浩明科技、泰宝医疗、洪兴实业等4家企业处于上市辅导备案中,未来时机成熟将陆续启动申报工作。二是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积极支持相关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6年至2018年,我省相关地区企业通过境内证券市场筹资累计111.21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资13.4亿元,股权再融资筹资40.55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筹资50亿元,新三板定向发行股票筹资7.26亿元。

  二、关于争取将我省贫困革命老区纳入中国证监会扶贫工作对应地区的意见建议

  2016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明确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发上市(IPO)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您为了推进我省贫困地区企业发展,推动贫困革命老区进一步引进优质企业,增加税收收入,提出了将我省所有贫困革命老区及中央苏区县纳入中国证监会扶贫IPO绿色通道范围的建议。收到您的建议后,广东证监局建议先与国务院扶贫办协调,争取由国扶办致函证监会协调办理。经与国扶办有关部门协调,答复如下:《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适用的贫困地区限定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鉴于广东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广东省贫困县不适用于该政策。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将抓住企业改制上市的良好形势,推动我省原革命老区及中央苏区进一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大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省有关部门积极联系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等单位,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进行重点帮扶,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推动相关地市政府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发展意识和服务水平,以推动企业改制上市为目标,扎实做好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筛选培育工作,建立地方领导拟上市挂牌企业重点联系机制和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服务的绿色通道制度,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募投用地、合规证明、股权确认等事项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支持证券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持证券公司为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企业提供改制辅导、保荐承销等服务。鼓励证券公司私募资金管理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等机构投资相关地区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收益权等资产。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与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更多符合相关地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三是加强金融人才培养。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相关地市政府出台有力措施,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吸引和留住懂资本经营的金融人才,营造有利于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人才环境。

  我厅将会同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积极反映我省革命老区相关发展诉求,争取将我省贫困革命老区纳入中国证监会扶贫工作对应地区,进一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革命老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会腾,020-3728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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