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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228号

高艳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涉农社区居委会纳入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省级财政奖补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广东乡村振兴工作特别是广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的关注!您在建议中反映了广宁县涉农社区的形成原因、社区结构现状及在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中面临的困难,客观实际,提出的建议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硬仗打好打实,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二是高位部署规划。从201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或现场推进会,先后召开“珠三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重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出台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6月,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粤农组〔2016〕9号),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分类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7〕22号),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分类奖补,推动整市、整县全域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省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粤乡振组〔2019〕4号),明确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推进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道硬化、厕所改造、集中供水、农房改造、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梯次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分批创建示范带动。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投入66亿元创建66个省级新农村示范工程,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新增安排省财政资金313亿元扶持2277条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此为突破口,先整治、后提升,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开始省级财政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标准补助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10年时间将全省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关于将涉农社区居委会纳入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省级财政奖补范围的建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已明确“在不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前提下,省市县安排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省级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含2012年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县改区”的区),以及享受省级转移支付政策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汕头市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恩平市”。其中,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是省财政资金测算的标准,并非每个村可直接获取1000万元或资金仅限用于行政村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可由县(市、区)统筹用于行政村及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现行政策规定,目前暂无法将广宁县涉农社区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畴,广宁县涉农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仍需由当地市县统筹安排解决。

  2018年,我省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可由县(市、区)统筹用于行政村及涉农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市县统筹实施的项目,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急需安排的项目,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后,县级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

  下一步,我们会将代表的意见建议向省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得到政策和资金上更大的支持。在未得到政策支持之前,我们会加强对广宁县的指导和支持,一是督促广宁县统筹用好相关财政涉农资金,全域均衡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建议广宁县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积极引导和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在后续国家或省级涉农资金安排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广宁县涉农社区的环境改造支持力度,更加扎实地做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友平,020-3728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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