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19〕1074号
钟桂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我省欠发达地区发展田园综合体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田园综合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研究,您系统分析了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意义,提出大力扶持我省欠发达地区发展田园综合体的建议,意见具有针对性。2017年开始我省对田园综合体试点开展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
(一)田园综合体试点初见成效。
按照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指引,2017年我省开始试点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要求,以国家级试点为牵引,不断发挥地方
改革能动性,在推动建设项目区“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各试点单位“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市场运作”原则,通过股份合作、“公司+基地+农户”“生产基地+直销直供+订单专供”“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销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岭南中药、当地特色农产品种植产业,延伸形成健康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养生保健等绿色产业链。试点农户与经营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初步建立,收益明显增加。
(二)注重对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扶持。
我省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竞争性确定,共确定5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立项。分别位于珠海斗门区,河源东源县,茂名茂南区、高州市,江门蓬江区,共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其中有60%的项目,75%的资金(2.25亿元)安排在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
(三)注重加强规划引领。
我省在打造各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时,突出规划引领,省级在项目定位、规划设计等方面给予指导。如茂南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项目定位为集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污染整治、精准脱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大战略部署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区,结合当地特色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样板区、稻鱼菜果循环农业特色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创新实验区、优质农产品产业集群示范区、农业产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岭南农耕文化展示窗口区。同时,省级还派出水利、农业、耕地质量、病虫害防治等相关领域专家,从项目定位、规划设计到项目实施等方面全程参与指导,指导项目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完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指导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完善项目实施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其引入耕地质量提升、病虫害防治等建设内容等。
二、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创新思路,聚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对接中央政策。
因机构改革,目前国家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开展新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有关政策有待国家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对接,争取在国家的政策制度框架下,适时出台我省相关政策指引。
(二)促进相关政策与项目对接。
目前,省级已印发多个多个政策文件,指导田园综合体建设: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18号)要求,“开展‘美丽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味农产品”。省委办、省府办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对破解资金、用地等政策瓶颈,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田园综合体有序优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对接田园综合体有关政策需求,解决田园综合体土地使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人才保障等问题,促进田园综合体发展。
(三)注重规划指导。
省级层面已建立并完善相关领域专家库,我们将继续从相关部门、省农业科研机构选取专家入库,完善专家队伍建设,借助专家力量,加强项目跟踪指导,指导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
(四)加大对粤东西北的支持力度。
将继续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积极引导支持市县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婧彦,020-372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