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主要集中在农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四大领域。特别是针对不同贫困地区、不同特色资源进行产业开发,把发展能力最强的企业与发展需求最迫切的贫困群体有效对接起来,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当前和今后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重点努力方向。”近期在广西举办的全国扶贫协作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会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指出。
我国逐步形成了大扶贫格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和统筹城乡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我国逐步形成了国家惠农政策扶贫、政府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力量扶贫多种形式、多元主体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军队和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的明确要求。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指出,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定点扶贫制度,积极吸收军队、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民营经济参与定点扶贫工作。”
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2003年,国家开始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2007年,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这些重大变化表明,我国的扶贫开发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主要特征:一是在制度安排上,低保维持生存,开发促进发展,扶贫事业形成了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二是在扶贫对象瞄准上,过去主要瞄准绝对贫困人口,现在同时关注低收入人口,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三是在奋斗目标上,过去重点解决温饱,现在重点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对而言,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目标更高、任务更重,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继续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这其中,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企业带领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活跃农村经济的同时,带动了一大批农民进入市场,率先脱贫致富。十六大以来,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相应地进入“三农”的企业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带领农民增收的辐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据统计,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现已18万多个,仅国务院扶贫办认定的各地扶贫龙头企业,就直接带动了2170万农户,其中包括793万贫困户。
记者了解到,企业对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从根本上激发了贫困地区的发展活力。贫困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可以为贫困地区营造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氛围,从根本上激发贫困地区的发展活力。二是为贫困地区增添了发展的持续动力。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一般性的社会扶贫项目不同,企业投入的项目对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培育、结构调整产生的影响更直接,增收效果更持久。三是更直接地帮助贫困地区转变发展观念。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不仅可以给贫困地区带来资金、技术等先进生产力要素,更重要的是可以使贫困人口直接接受市场经济理念的熏陶和先进管理知识的培训,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封闭状态,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四是进一步丰富了开发式扶贫的载体和形式,推动了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创新。
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据国务院扶贫办介绍,近年来我国各地企业在参与扶贫开发方面大胆探索,创造和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4种模式:一是定点对口长期援助。企业直接参与政府组织的定点扶贫工作,由一家国有企业对口帮扶一个或几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当地引进项目、派人员挂职、搞技术培训、帮助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支持等。目前有156家中央国有企业定点帮扶了26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是企业社团联手扶贫。主要是企业通过捐款捐物,直接支持或间接由各类基金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扶贫。三是村企合作开展扶贫。2007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与全国工商联在湖北、河南、云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村企共建扶贫”试点,主要是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双向互动、共同发展”的原则,找准利益结合点,探索村企共建的具体模式。四是龙头企业带动扶贫。企业直接到贫困地区投资,充分发挥龙头作用,通过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基地加农户、龙头带动股份合作等形式,构成不同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共同发展产业、开拓市场。
范小建主任在会上指出,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支持下,既要指导企业协调好与农户的利益关系,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利益和权益,又要注意研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建议,把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企业发展与扶贫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企业和农户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