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垦总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立足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责,从耕地“数量、质量、用途”三方面发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保障粮食安全基础。
《方案》明确了农田整治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提出要通过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318万亩,改造提升335万亩,统筹发展2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均以国家实际下达任务为准),平均每年耕地质量提升0.1个等级,确保广东省粮食产能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全省复耕撂荒耕地约64万亩,2021年完成复耕复种面积50%以上,完成连片15亩以上的撂荒耕地复耕,力争到2023年可复耕撂荒耕地全部复耕;到2025年,结合复耕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恢复和新增耕地20万亩。
《方案》针对广东省耕地现状,创新有效举措,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规划布局、提高建设标准、强化组织实施、提升建设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示范区。二是整治耕地撂荒,扩大种粮面积。深入排查建立台账,针对产生撂荒耕地的不同成因分类提出整改对策,依照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开展全面整治。三是恢复和新增耕地,保障耕地数量。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地表清理、复耕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恢复和新增耕地,由镇政府、村集体引导承包户调整种植结构实现复耕。四是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整治提升作为重点事项,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资金保障机制。五是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鼓励和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承包撂荒地、恢复耕地、新增耕地复耕复种。六是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撂荒地、恢复耕地、新增耕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依照法律法规并结合乡规民约推进复耕复种。优先扶持已流转土地建设高标准农田。
为保障农田整治提升行动落地落实,《方案》经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广东省政府建立农田整治提升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粮食安全党委政府责任,探索试点“田长”责任制,并将农田建设整治提升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多项考核,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完善“一张图”系统,建立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