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合作交流,11月21日,广东省渔政总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在深圳开展港澳流动渔船检验管理交流活动,进一步落实今年10月在香港召开的内地与香港、澳门第六次渔船检验管理合作交流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香港籍流动渔船在内地航行作业适航技术条件和香港流动渔船检验证书签注适航内地水域问题,共同解决了这个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
由于大部分港澳流动渔船属于老旧木质渔船,缺少图纸和技术文件,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流动渔船适航水域,既能解决流动渔船管理需要,又能保障流动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会各方代表就此展开充分研讨。省总队向香港同行介绍了内地的一些成熟做法和经验,并就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提出建议,交流取得广泛共识。
交流各方一致同意,将继续按照“一船一检”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流动渔船委托检验及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21日下午,各方代表深入深圳蛇口渔港,登船调研在港停泊的港澳流动渔船,现场查看了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及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并交流分享了渔船检验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完善流动渔船委托检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信安同志莅临指导,省农业农村厅水产养殖与捕捞处、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处有关同志应邀参加交流,省总队有关领导,船检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汕尾支队有关人员参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