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种子法》的宣贯工作,省种子管理总站于2016年4-5月分别在粤西、粤中和粤东片区举办了新修订《种子法》培训班。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涉种科研单位和持证种子企业负责人共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重点讲解了新修订《种子法》的主要内容,并进行了现场互动。省种子管理总站陈坤朝副站长在培训班上作题为“我国种子立法背景和原则”的学习报告,对涉种单位贯彻实施新《种子法》分别提出了要求:一是种子管理机构要深刻领会《种子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种子法》赋予的职能;二是种子企业要按照新修订《种子法》,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涉种科研单位要把握《种子法》修订的契机,大力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强与种子企业合作,加快种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