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我省进入汛期,较往年提前了16天,清明期间又发生一轮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4月-6月全省降雨偏多。针对农业防汛的严峻形势,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防总总指挥邓海光副省长的指示批示精神,厅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了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农牧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高度警醒,切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一要高度警醒,强化“红线”意识。各级农牧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和我厅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严抓细,抓实抓好。
二要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农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要深入排查,抓好隐患治理。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
四要提前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各级农牧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安排人员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进一步完善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装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五要加大力度,深化检查督导。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大对责任主体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完善安全设施、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治理。单位一把手亲自带队进行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对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省农业厅安委会将组织对重点市县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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