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要闻

广东扎实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广东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出台了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近期安排了2亿元重点支持10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建设。

  完善制度,出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省政府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强化了扶持政策和机制保障,对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无害化处理体系的模式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珠海、汕头、佛山、河源、梅州、汕尾、中山、茂名、肇庆、清远、揭阳等市政府出台了本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近日,广东省农业厅组织召开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实地考察、技术讲解、研讨交流等形式,部署进一步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

  加大投入,安排2亿元建设10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

  前期,省农业厅统筹安排1000万元择优扶持肇庆、湛江、梅州、惠州、云浮、江门等6个市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试点建设。为加大推进力度,在此基础上,省政府一次性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乐昌市、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惠城区、遂溪县、四会市、阳春市、高州市、怀集县、饶平县、新兴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区域性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统一招标采购一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发放给部分畜禽养殖大县(市、区)的大型养殖场、屠宰企业(场)、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

  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各地的无害化处理模式

  各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对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圳市由城管局负责、朗坤公司承担建设了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高效运转进行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解决了深圳市病害动物或废弃肉类产品处理问题;广州市在原有卫生处理中心基础上,着手在市区东部筹建新的现代化卫生处理中心,建成后日处理能力可达到40吨以上;高州市开展了建设专业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试点;温氏集团逐步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无害化处理体系;惠州市以企业化运营的方式在惠东县建成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珠海市已建成2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等,这些都为全省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广东实施意见要求,年出栏量在5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县(市、区)、年出栏量在15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市、区),原则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其他有畜禽养殖的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或建设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当前,各地正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协调推动财政、保险、价格、信贷、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的落实认真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协调落实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