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面积覆盖范围明显扩大
2011年,广东省水稻种植保险的覆盖范围得到了明显扩大,主要突出表现在“四个大幅增加”:一是试点单位大幅增加。2010年之前只有佛山、中山、惠州、江门、湛江、肇庆6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2011年,阳江、云浮、茂名、广州等市启动了试点工作。至此,省里确定的10个试点市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二是参保面积大幅增加。2011年水稻种植保险参保面积达到355.6万亩,占试点地市水稻播种面积的20.56%,与2010年的60.3万亩相比,增长了5倍多。三是参保农户大幅增加。2010年只有12万农户参加水稻保险,2011年参保农户增加到126.9万户,增长了10倍多。四是人保公司的保费收入大幅增加。保费收入由1041.9万元增加到4870万元,增幅达4倍多。
涉农保险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据统计,2011年广东全省水稻保险共赔付受灾农户2500万元(含未决赔付)。以湛江市为例,去年湛江市遭受了第17号强台风“纳沙”正面袭击,全市水稻受灾面积达32.5万亩,占承保面积68.36万亩的47.5%,保险公司为此赔付受灾农户1576万元。水稻保险较好发挥了灾害补偿作用,减少了农户损失,稳定了种粮收入。
近期将出台涉农保险政策性文件
广东省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台风、暴雨、洪涝、干旱、低温等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强度较大,严重威肋农业生产和农民财产安全。农业保险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具有转移农业生产风险的功能,是保障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近年来在多份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朱小丹省长在刚刚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省政府在2011年11月和12月两次召开农业保险协调会,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并决定近期出台涉农保险政策性文件,把农业生产项目、农民生活项目和农产品供应项目纳入保险范围,创新保险管理模式和理赔方式,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逐步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试点市水稻参保率达60%
会议提出了广东省2012年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的总体目标是:试点市水稻参保率达到60%以上,有条件的市要努力做到100%,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