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8日),广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在广州召开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关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各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效与经验,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刘金生,省财政厅戴运龙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做讲话。仁化县、佛冈县、潮阳区分别在会上介绍了当地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决定,今年广东省将在全省除深圳市外的18个设县(区)的地级以上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以及顺德和省直管县的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4个县(市),共23个县(市、区)作为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示范县(市、区)。其他县(市、区)和不设县(区)的地级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1个镇作为示范镇,共90个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通过开展示范县(镇)建设,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财政奖补实行区别对待,适当考虑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对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为20%,市县为10%,珠三角农民筹资筹劳的地方财政奖补资金全部由市县承担。
会议要求,各地要尽快完善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选准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财力能承受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做精做细,力求取得实效。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力争至“十二五”末,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全省除深圳市外的20个地级市111个农业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合计1413个镇,20695个建制村。
据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重大措施,是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2008年初,我国率先在黑龙江、河北和云南三省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广东省去年选取了广州增城市、清远佛冈县开展试点工作,今年起被国家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按照中央下达的任务,今年全省要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10亿元的任务,中央、省、市、县财政奖补资金合计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