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省农业厅和省气象局在广州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近年来省农业厅和省气象局在农业防灾减灾、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了合作,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深入推进两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和作用,不断提高农业应用气候资源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水平,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省农业厅蔡汉雄副厅长和气象局梁建茵副局长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备忘录,双方同意建立“八项机制”加强双方合作:
一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明确双方指定合作管理单位,负责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每年召开1-2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合作任务。二是建立粮食产量联合会商机制。每年由双方联合召开早、晚稻产量预测会商会。三是建立重大气象灾害联合调查评估机制。遇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发生时,双方共同组织联合专家组赴灾区开展灾情调查,评估灾害损失,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四是建立共同推动农业气象研究机制。拓宽气象与农业合作研究领域,联合组织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农业气候区划、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农业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措施等研究。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信息交换目录,加强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候监测预测、农业生产动态、农业灾情及防御减灾技术、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等信息沟通。六是建立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双方根据实际需要联合发布农作物病虫信息和气象条件趋势预测等信息。七是建立农业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机制。在农业重点区域、重要场所联合建设自动气象站,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八是建立各级农业和气象部门的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共同推进各级农业、气象部门的深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