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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机手获“优先加油卡” 农忙时节农机用油有保障

省农业厅、省经贸委和石油供应部门联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忙农机作业用油。 资料图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问题。近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工作,强调要千方百计保证农业“三夏”用油,增加重点地区柴油投放量,为农机作业提供快速加油通道、农业加油卡、送油到田间等服务。从我省实际情况看,广大农民对农机作业需求大幅增加,特别是春耕、“双夏”、秋收冬种农忙季节,农业生产机械作业进入高峰期,全省大约投入37.3万台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用油约需70万吨以上。由于今年以来成品油市场供应日趋紧张,全省各地农机用油得不到有效保障,对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柴油的平稳供应对保障农业机械用油,确保农业抢收抢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的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全省农机用油紧张局面,省农业厅急农民所急,及时同经贸、石油供应部门协商油料保供问题,多次召集全省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研究解决农机用油难的具体措施和切实可行的办法。省经贸委、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顾全大局,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四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联合下发了《关于确保农忙期间农业机械用油的通知》(粤农〔2008〕209号),决定采取给农机用户免费发放“优先加油卡”的办法,为农机用户开辟用油绿色通道,保障农忙时节的农机用油,防止因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和供应紧张而造成农机用油的缺销断档,切实解决用油难题。

  这次“优先加油卡”的发放主要针对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两种农忙期间日的主要农业生产机具,有效期为春耕2月15日至4月15日,“双夏”6月15日至8月15日,秋收冬种10月10日至11月30日。“优先加油卡”全省通用,本省机手凭机具行驶证和“优先加油卡”,外省机手凭跨区作业证和“优先加油卡”可以购买一天的作业用油。加油卡的发放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分别于每年的2月1日、5月1日和9月1日前,根据当时、当地粮食种植面积、农机拥有量和机械化水平,对农机用油需求量进行准确预测,报送给当地石油公司,并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统一上报需求计划,统一领取,由县(市、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审批,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免费发放,一机一卡,优先满足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其次满足大中小型拖拉机。省农业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严把机具源头审核关,本省机具严禁跨县(市、区)申领,严格防止重复发放;严禁给无牌无证、未按时参加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机具核发“优先加油卡”;无牌无证或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号牌或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申领“优先加油卡”。

  省农业厅、省经贸委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要求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经贸部门和石油供应部门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有关“优先加油卡”实施情况,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妥善处理涉及农机用油的突发事件。要加强农机作业安全和供油安全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设立“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接待站”等形式,向广大农机手介绍农机用油供应政策,合理组织调度机具;要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这项惠农利民政策有序有效实施。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优先加油卡”发放后的跟踪监督管理,防止农机手利用“优先加油卡”套购柴油进行倒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经贸部门、石油公司要加大对各基层加油站点的检查指导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加价、搭售机油、掺杂和收取额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机手的合法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加油卡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为后续的农机用油保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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