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省肥料品牌战略,引导企业从产品生产型转变为品牌经营型,优化肥料产品结构,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推介优质肥料,提高肥料品牌知名度和优质肥料市场占有率。广东省肥料协会和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农村报决定举办首届“广东农民喜爱的肥料”评选活动。
一、参评资格
1、企业必须经工商登记注册;
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经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抽检合格;
3、除免予登记的肥料品种外,所有产品必须获得肥料登记证,外省肥料要有备案证。复混肥、磷肥必须有生产许可证;
4、参评的肥料品种在市场上流通时间2年以上,在市场占有较大的份额;
5、有较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健全的农化服务体系。
二、评奖办法及程序
1、由参评企业提交申请表,或由农业部门提交推荐表。参评产品以肥料品种为单位,每个产品交报名费1000元。
2、由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在市场对报名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费另行收取,由企业承担),由省肥料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企业证照、质检报告、参评申请表和市场调查情况等。
3、初审合格的产品作为评选对象在《南方农村报》和《广东土肥信息网》予以公布。参评企业如需在以上刊物另外进行产品宣传,可按优惠价给予刊登。
4、肥料使用者分别对参评产品进行投票评选,由省肥料协会和南方农村报组织选票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5 、评选结果经专家审定,省公证处公证后,由省肥料协会和南方农村报向全省公布,并颁发奖牌。
6、“广东农民喜爱的肥料”有效期为二年,产品在获奖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用户重大投诉,经核实,取消其“广东农民喜爱的肥料”称号。
7、各参评企业请于2005年8月15日前将《首届“广东农民喜爱的肥料”参评申请表》、工商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销售证明等资料寄至省肥料协会,逾期不候。
三、评选产品名额
首届“广东农民喜爱的肥料”评选20个肥料产品。
四、活动时间安排
1、7月中旬前发出活动通知。
2、8月15日前由企业自愿报名。
3、8月30日前进行产品抽检。9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初审,入围产品在南方农村报宣传。
4、9月中旬刊登初选入围产品,发表不造假声明,举行启动仪式。
5、9月中旬刊登选票,9月底前回收选票。
6、10月评出结果,在南方农村报公告并举行发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