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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召开名牌产品(农业类)推委会成员会议 提出五点工作思路

4月14日上午,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在农业厅召开,会议审议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复审评价原则》和《200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讨论2006年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及研究如何加强农业名牌管理等问题。 据了解,2005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简称推委会,下同)认真贯彻《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和省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类名牌产品评价,组织引导农业类企业争创名牌,推动农业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2005年,有66个农业类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其中种植业类产品32个,畜牧业类产品18个,林业类产品1个,海洋渔业类产品15个。 会议指出,2006年推委会将继续完善名牌产品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名牌产品的跟踪管理,引导企业发挥名牌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业名牌战略的实施。并提出了五点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对名牌产品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二是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完善评价机制。推委会将对往年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三是加强对名牌产品的跟踪管理。一方面积极探讨有效保护机制,保护广东省名牌产品无形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规章,维护名牌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产品在标志使用、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跟踪管理。四是认真做好2003年度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复审评价工作。五是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农业名牌产品。今后,推委会将继续保持与各媒体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宣传渠道和形式,更广泛的宣传农业名牌产品,逐渐提高农业名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社会上树立农业名牌意识,改变对农业产品的传统认识,促使消费者选择名牌、认购名牌,给农业类企业创造争创名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的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的发展,实现效益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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