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守进主持,省农业厅林果先副厅长、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邢宗和处长、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办公室郑洪副主任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农业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目前全省共立项制定省级农业标准317个(其中省农业厅组织立项111个);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98个(其中我厅组织创建96个),通过“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模式,带动农户18.38万户,全省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17万公顷。二是全面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目前我省承建的15个农业部部级中心通过“双认证”,21个地级市农产品质检中心、83个产地检测站和27个批发市场检测站基本建成,先后开展了检测工作。基本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检网络体系。三是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厅负责牵头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每年会同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等部门制定年度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联合到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服务”等宣传咨询活动,定期组织主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向社会公布结果;依法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16个,通过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共1184个;全省有效期内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24个,绿色食品产品274个;获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有机农产品74个;275个农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农产品出口创汇一直名列全国第二。
监督抽查掌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为掌握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8月和9月,省农业厅组织农业部农药残留质检中心(广州)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惠州、珠海、潮州等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对省内果菜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生猪屠宰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水果和生猪等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主要检测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和百菌清等13种农药残留量,生猪尿液和猪肉、猪肝的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含量和鸡肉、鸡肝的磺胺类药物残留情况进行监督检测,按我国《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和《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据了解,省农业厅将在不久的将来条件成熟时,定期对所掌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外界公布。
近期我省主要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情况
通过近期我省对8个城市8、9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显示,种植产品和畜禽产品平均超标率与农业部去年对广州市同期例行监测结果基本持平。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的蔬菜、水果样品中,甲胺磷等禁用农药都有不同程度检出。由此可见,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8月份各检测机构共抽检蔬菜样品2222个,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为9.18%。其中生产基地抽检25个批次样品801个、批发市场抽检13批次样品360个、农贸市场抽检52批次样品863个、超市抽检19批次样品198个。按蔬菜种类统计:叶菜类1535个,超标率为10.49%;瓜类479个,超标率为4.80%;豆类208个,超标率为9.62%。主要超标品种有菜心、白菜、芥菜、豇豆(豆角)、黄瓜等。检出的超标农药有甲胺磷(1870个样品检出51个超标)、甲基对硫磷(1870个样品检出15个超标)、甲拌磷(1860个样品检出18个超标)、氧化乐果(1860个样品检出13个超标)、对硫磷(1870个样品检出9个超标)、甲氰菊酯(1022个样品检出19个超标)、氯氰菊酯(1022个样品检出12个超标)、毒死蜱(1698个样品检出19个超标)、氰戊菊酯(1022个样品检出11个超标)、三氟氯氰菊酯(1022个样品检出7个超标)。
8月份共抽检水果19批次样品163个,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为4.91%。其中批发市场抽检3批次样品30个,超标率为10%;超市抽检16批次样品133个,超标率为3.76%.主要超标品种为桃、梨和冬枣,检出的超标农药为:对硫磷(143个样品检出6个超标)、甲基对硫磷(143个样品检出2个超标)和氧化乐果(143个样品检出1个超标)。
8月份共抽检养殖场和屠宰场生猪尿液样品7160个,检出“瘦肉精”阳性样品12个,不合格率为0.19%;抽检农贸市场和超市猪肉样品122个,未检出“瘦肉精”不合格样品;抽检农贸市场和超市鸡肝样品47个,未检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样品。
9月份各检测机构共抽检蔬菜样品2816个,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为9.34%。其中生产基地抽检31个批次样品1082个、批发市场抽检15批次样品653个、农贸市场抽检40批次样品755个、超市抽检23批次样品326个。按蔬菜品种统计:叶菜类2064个,超标率为10.42%;瓜类523个,超标率为4.78%;豆类229个,超标率为10.04%。主要超标品种有菜心、白菜、芥菜、通菜、豇豆、西红柿等。检出的超标农药为:甲胺磷(2575个样品检出63个超标)、氧化乐果(2563个样品检出17个超标)、甲拌磷(2563个样品检出11个超标)、对硫磷(2575个样品检出11个超标)、甲基对硫磷(2575个样品检出10个超标)、毒死蜱(2433个样品检出40个超标)、氯氰菊酯(1762个样品检出14个超标)、氰戊菊酯(1756个样品检出13个超标)、三氟氯氰菊酯(1756个样品检出12个超标)、甲氰菊酯(1756个样品检出8个超标)、乙酰甲胺磷(688个样品检出2个超标)、百菌清(1756个样品检出2个超标)。
9月份共抽检水果样品13批次154个,检出不合格样品12个,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为7.79%。其中批发市场抽检3批次样品37个,超标率为5.41%;超市抽检10批次样品117个,超标率为8.55%。主要超标品种为李子、苹果和桔子。检出的超标农药为:甲基对硫磷(140个样品检出2个超标)、氧化乐果(140个样品检出2个超标)、对硫磷(140个样品检出1个超标)。
9月份共抽检养殖场和屠宰场生猪尿液样品161个,检测出“瘦肉精”阳性样品1个,不合格率为0.62%;抽检农贸市场和超市猪肉样品150个,未检出“瘦肉精”不合格样品;抽检农贸市场和超市鸡肉样品68个、鸡肝样品61个,均未检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样品。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部门将按法律赋予职责,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研究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整合资源,充实力量,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加快成立与其相适应的监管与执法队伍,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二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在配合国家和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配套制度、《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管理规定》的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管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发布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将农业标准化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农业标准及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组织对全省的果、菜、粮和肉、蛋、奶等大宗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为监管和安全消费提供科学依据。四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争取地方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全力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局面;争取社会各界和宣传媒体的关心和支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氛围。五是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农业行政部门是否履行职能,关系到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各级农业部门将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农业系统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加强对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经营者的指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引导大家学法、懂法、守法,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的部署和安排,我厅在10月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宣传月期间,除各地分别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外,我厅将在有关报刊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宣传、在广东卫视进行公益宣传、组织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和电视宣传晚会,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一系列活动。力求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全面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