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关于举办2021年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初赛(农机驾驶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1〕4号)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初赛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739号)有关工作部署,现就举办2021年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初赛(农机驾驶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内容

  项目:农机驾驶员

  内容: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以《国家职业标准 拖拉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标准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和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操作工》高级工应掌握的知识为主,兼顾有关新知识和新技术。竞赛项目的理论知识考试题目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生成。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联合收割机技术维护及常见故障诊断排除、联合收割机场地驾驶、拖拉机场地驾驶三个项目。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竞赛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理论知识得分的20%、操作技能得分的80%计算总成绩。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操作考核的形式进行,选手按分组及抽签顺序参加,竞赛总时间为75分钟(详细操作技能竞赛内容见附件2)。

  二、时间和地点

  初赛拟定于2021年9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竞赛方案另行通知。

  三、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每个地市各推荐2-3名优秀选手。参赛选手主要面向从事农机驾驶操作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农业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从事相关职业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技能竞赛项目相应机型的准驾资格。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职业院校教师和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竞赛奖励

  (一)团体奖励

  团体成绩前5名的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团体奖”。

  (二)个人奖项

  1.竞赛第1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市总工会在次年度五一集中表彰时按程序优先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竞赛优胜选手,按相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其后5名选手,由省农业农村厅授予“广东省农业技术能手”称号。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按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晋升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4.个人奖项:依据选手个人得分取得最好名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竞赛将选出前6名选手,经强化培训后(时间另定),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员技能竞赛的决赛,其中择优前3名参加竞赛,第4至6名选手作为替补人选。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参赛选手,组织选手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并加强理论考题练习(可通过农机学习平台APP或网站http://njpx.njztc.com/),安排专人担任选手领队,并于9月7日前将参赛选手和领队名单(见附件1)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部(原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电子邮箱:gdsnjtgz@126.com。

  (三)本次竞赛活动由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部(原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具体承办,经费由其统筹解决。

  附件:1.2021年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农机驾驶员初赛选手推荐表

     2.2021年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员技能竞赛内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联系人:聂虎子,电话:020-37386793、13560111705)

  相关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初赛(农机驾驶员)的通知(附件1-2).docx

Baidu
map